这个时候,如瑜伽,健身,美体等一系列的有氧运动,在这个五线城市悄然兴起,且成了这个城市中,高收入人群的标配,而滨河大道小区,以它优越的地理位置及环境,仿佛是在闹市中的世外桃源一般,一些人都以进入这个小区,成为这里的业主为荣……陈光敏锐的发现这个契机与商机,与一个从本市有名的健身俱乐部独立出来的健身教练,进行了多次商谈,想要将那个300多平米的温室花房,租给这个健身教练做健身工作室,这样一来,既减少了公共能耗费的支出,又使这个玻璃花房得到了后期的维修和养护;还能得到房租,为公司增加收入;实属一举多得的好事……
而这个想法,在陈光直接电话与刘昆平沟通后,刘昆平很感兴趣,并表示赞同,让陈光放手去做这件事,但是,在做的过程中,遭到了龚瑞红,周志明两口及当时的项目经理秦素素几人,各种各样的反对,反对理由也是五花八门,龚瑞红的理由是,那个健身教练,虽然外表憨头憨脑的,但他的眼神经常目露凶光,不像是什么好人,不宜合作;周志明两口子反对的理由是,怕温室花房改做健身房,会对玻璃房中仅剩的,为数不多的植物进行破坏;而秦素素反对的理由是,如果健身房建立在小区内,那么,对外来人员的管理,势必会增加,如此一来,加大了项目部的工作难度……
其实,他们几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,他们的出发点只有一个,那就是见不得别人好!虽然他们各自有各自的角度,各自有各自的基础,各自有各自的目的,但是,不让陈光把这个事情做成,这个目标是统一的。但是陈光好不容易找到的商机,并且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,以陈光的个性,又岂会轻易放弃?于是,陈光做了好几份计划书与合同,并直接发给了刘昆平,刘昆平其实对这件事的看法很简单,第一,要收钱!第二,得加钱!所以,刘昆平压制住了其他的声音,相反一直在催促陈光,不能将价格定的太低,而且合同一签三年,要一次性的将三年的钱收回来……
到最后,最终这个事情还是没有办成。无疾而终了……没有办成的原因,并不是龚瑞红等几个人的干扰,也并不是现场负责的项目部经理秦素素的不配合,虽然龚瑞红到后来,甚至把小区在前期服务时的甲方,原小区的开发公司搬了出来;而秦素素也把现在的甲方业委会搬了出来,也没有改变和动摇了陈光的想法和决心,而最终导致陈光放弃的,却是刘昆平……
当时,陈光与那个健身教练,已经经历了多轮的磋商与谈判,那个健身教练对陈光的付出,还有别人的干扰也是心知肚明的;毕竟,只要是个有感知,有智商的人,都能感觉得到,龚瑞红与周志明等人的阴阳怪气;也都能看得见秦素素在安排项目部工程师傅,陪着这个健身教练及陈光去花房查看水电暖等配套设施时的敷衍……所以在磋商与谈判中,他对陈光还是比较理解的,甚至在刘昆平一次次的层层加码的情况下,这个健身教练还是抱着极大的诚意来面对,最终刘昆平提出的,第一,价格不能低;第二,合同一签3年,第三,三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最后意见时,这个健身教练还是认为,能够接受。至于面对这三个条件而产生的资金缺口,自己可以凑一凑的情况下还是能够实现签约及入驻条件的……面对此情况,陈光就将与这个健身教练即将达成的合意,向刘昆平做了最后一次汇报,但就是这次的汇报,使得陈光果断放弃了这次的创新与机遇……